12345平台咨询信息选登

2020-09-30 05:50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啊 字号:

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

9月6日盐城一市民咨询:其外婆卞女士是盐都区大冈镇歧山村2组的村民,今年已经70多岁,种地时药水用错了,导致稻谷死亡,咨询稻谷死亡国家有无补贴。

盐都区大冈镇答复:市民可与岐山村村干部联系,落实走报备、保险理赔程序,农业保险部门将择期到现场勘查受灾程度,确定赔偿标准。

关于社保衔接问题

9月7日建湖县丁先生来电咨询:市民已缴纳10年的城乡社保,现在又缴纳了职工社保,之前缴纳的城乡社保如何处理?

建湖县人社局答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06号)相关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关于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

9月6日市民汪先生来电咨询:市民是响水县珠江路与北海路交界处东都逸昊2期业主,物业收取2020年的物业费(1.45元/㎡/月)比大湖富邦以及本小区1期高。物业按年收取地下车位停放服务费240元,还一次性收取垃圾清运费270元。市民咨询是否合理?

响水县发改委回复:经查,原响水县物价局核定东都逸昊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小高层)0.95元/㎡/月。其他公共水电、代收代交费用按实际支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汽车停放服务费标准为:地上50元/月、地下40元/月、拥有专有权的地下车位(车库)20元/月。《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第三十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清运公司清运,并承担清运费用和处置费。9月8日平台回访,市民表示物业收费单据上写的是0.95元/㎡/月。(整理:姜琰 李倩)

编辑:周樑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