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决定

2020-08-21 16:53 来源:盐城发布 字号: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

的决定

(2020年8月19日

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落实中共盐城市委七届十次全会作出的打造中韩交流开放标杆的重大部署,举全市之力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打造对外开放合作新高地,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建设中韩(盐城)产业园,是在国家层面推动两国全方位合作作出的创新举措和战略决策。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确定了中韩产业园“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等目标定位。

省政府《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努力实现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发展、引领性发展,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的建设目标。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要着力打造中韩交流开放标杆、织密内外合作开放网络、构筑陆海联动开放通道,拓展沿海发展的开放空间,在“双循环”格局中创塑新亮点。

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更高层级、更大格局中加快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为深化“两海两绿”,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特色优势,聚力聚焦打造中韩交流开放标杆


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努力在重大产业、沿海发展、合作能级等方面寻求突破,全力打造中韩交流开放标杆,树立国际合作园区“典型样板”。


一是强化规划编制引领,打造城市发展新空间。

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加强对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谋划布局,立足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区城市新定位,对标一流国际园区,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大项目、重要事项。

要放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政策效应,构筑韩国商品出口中国的集散地和江苏特色商品出口的新通道。

积极发展韩国特色商贸、文化创意、现代金融、健康医疗等都市产业,招引集聚一批科技金融、总部经济、汽车后市场、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加快韩风国际文化名城和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建设进度,着力打造具有独特魅力和活力的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化城市标志区域。


二是提升产业合作层次,打造转型发展新高地。

要着眼彰显跨国特质,精心筹办各类经贸活动,推动与韩国政府机构、产业园区、商协组织、重点企业的深度合作,建立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市场合作等多领域的创新型产业联盟和中韩科技企业孵化(盐城)基地,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构建等多方面的互动交流。

要进一步创新招商体制机制、拓展招商领域,聚焦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产业,以及临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

要面向全球布局产业链、创新链,坚持高端产业集聚、高端研发引领、高端人才支撑、高端资本密集、高端品牌经营,建立具有国际水准、体现盐城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三是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打造政策创新先行区。

要深化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推动上海等地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叠加和创新,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纳入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打造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要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对韩合作需要,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增强对韩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高端要素的吸引力。

充分发挥中韩(盐城)产业园在新一轮开放中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带动效应。


四是丰富全面合作内涵,打造全域开放示范区。

要着眼全面提升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城市发展质量,以产业合作为纽带,密切人文交流、畅通经贸廊道、搭建友谊桥梁,以产城融合核心区和临港产业配套区“点”的突破,带动沿海经济带“线”的隆起,实现全市域对韩合作“面”的形成。

要彰显“世遗”效应,依托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广泛开展与韩国地方政府和民间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旅游推介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健康养老、文化体育、观光旅游、青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水平。



三、强化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加快形成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工作合力


建设中韩(盐城)产业园,既是赋予盐城的重要历史使命,也是增创盐城未来发展新优势的重大战略机遇。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市人大常委员会要紧紧围绕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和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和保障中韩(盐城)产业园改革举措的有效实施。

市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省政府《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关于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的目标定位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推进举措,加快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审判、检察职能,为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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