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好空气”再传捷报 7月份全市优良天数比例、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三项主要指标均列全省第一

2020-08-14 23:36 来源: 字号:

本报讯 (张华林  记者  祁宗华)空气质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近年来一直保持全省前列,“盐城好空气”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今年1至7月,盐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3,全省第一,较去年同期的4.24削减0.81;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全省第二,较去年同期的44微克/立方米下降22.7%;优良天数比例为85%,全省第二,较去年同期的71.2%提高13.8个百分点;优良天共计182天,较去年同期的151天多31天。特别是刚刚过去的7月份,我市优良天数比例100%,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5,三项主要指标均列全省第一。这是8月14日召开的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发布会上传出的好消息。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盯大气改善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全力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管控措施落实,主要在五方面重点发力——

强化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一季度,围绕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持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全市各方力量,通过巡查督办、驻点督办、暗访曝光、平台交办等手段,确保新年首季开门红。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1至3月份,盐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0位。

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组织各地在重点行业升级改造、VOCs污染治理、港口岸电建设等方面安排了300项重点大气减排工程项目,每月调度进展情况并督促推进。目前,300项工程项目已完成245项,完成率81.7%。

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先后印发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市区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整治、船舶污染及油品质量整治、工业炉窑整治和散乱污(作坊)整治等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定期督查,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从更精准、更精细处压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协同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发布全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红黑榜”制度,组织重点企业代表参观环境管理标杆项目,推动全市建筑行业提升扬尘管控水平。加大机动车废气治理。严格市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域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门累计对1300余辆闯禁区车辆进行处罚,市财政对提前淘汰的440辆高排放车辆发放补贴130多万元。实施市区道路降温增湿方案。结合温度、湿度等气象条件,加密作业频次,通过采取降温增湿等措施,减缓臭氧的生成。开展动力用煤专项抽检。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火电、钢铁、水泥等20家重点企业,组织开展40个批次煤的专项抽测,巩固煤炭质量整治成果。鼓励夜间错峰加油。7至9月,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大公司实施夜间加油优惠活动,引导消费者夜间错峰加油,减轻臭氧污染影响。推进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联网。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和“脱白”工作。联鑫钢铁有限公司和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已委托江苏环保产业研究院进行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验收,目前正在开展预评估工作。

强化日常督查巡查。每月在盐阜大众报头版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和降尘情况,进一步夯实各地治气责任。从3月份开始,市大气办抽调专门人员,会同第三方技术团队在市区开展每日巡航、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地区和部门。



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增强盐城800万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阶段,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各地各部门,保持决战决胜的气魄和狠劲,持续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从更精准、更精细处压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确保完成省定约束性考核目标基础上,奋力冲刺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重点是做到“一个突破、两个提升、三个强化”:

突破臭氧污染防治的“瓶颈”。全力推进实施《盐城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化工、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实施VOCs提标改造,坚决把VOCs排放量压下去。

提升重点行业治理水平。以超低排放为总目标,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各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组织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并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巩固提升成果,年底前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年底前完成40个工业炉窑整治项目。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与住建、交通运输、城管、水利等部门协调,采取“红黑榜”方式,把工地、道路、裸露土地等领域扬尘管控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今年市区和各地建成区降尘量要力争控制在4.5吨/平方公里每月。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市区高排放车辆限行管理,严查高排放车辆闯禁区行为。对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的重点场所,增加随机抽测频次,督促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并复检。加强对进入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控制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限制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

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快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数据传输。加强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与预警,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强化企业用电设备荷载监控。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综合运用用电监控、重点源在线监控、走航监测等先进手段,结合现场检查,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实现污染缩时削峰。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应对,保障区域空气质量。


编辑:吕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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