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08-10 11:26
来源:交通运输部
字号:
新华社资料图
对此,国家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并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限速标志作为传递特定信息的载体,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起到重要指引作用。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标志过多、混乱、不清晰、不醒目等不规范情况,影响驾驶。对此,交通运输部在近日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公告,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在未来,限速标志将会切合实际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做到科学设置,向使用者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实现一目了然。通过限速标志及其他标志的引导,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为了持续推进高速公路行业标准化工作,除了规范限速标志、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多地也推出了一系列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其中就包括提高限速值、对部分轻微超速违章行为免扣分罚款。
- 实施政策:全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开始提速,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km/h
- 对原限速值10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
- 对原限速值11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20km/h。
- 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h,最低时速6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h,最低时速60km/h。
- 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 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 整改内容:5月10日完成了全省隧道及重点路段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并于8月1日前完成全省高速公路、一级国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的整改完善,且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等不合理的限速问题。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编辑:周樑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