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
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 法)拟定为 120 元 / 次,新型冠状病毒抗体(包括总抗体、IgM、IgG)检测拟定为 40 元 / 次。
具体通知如下:
一、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等项目价格。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
二、患者住院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不超过两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混样检测的,混样检测按实际检测人数平均分摊计费。
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属于政府调拨、社会捐赠的,不得向患者收取检测费用。
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为“丙”类。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按“甲”类支付。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检尽检人群中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医保统筹基金按“甲”类支付1次。
通知自2020年7月4日起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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