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江苏省工信厅获悉,为规范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江苏省工信厅和江苏省住建厅两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
《指南》显示,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
根据要求,省建筑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申请省建筑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10项基本条件,其中包括:企业资质为一级及以上,净资产3.6亿元以上;近三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年均在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不低于600万元,或达到工程结算收入的0.3%以上;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应当不少于50人,技术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占技术中心职工总数的30%以上;所在企业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以上(含二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被认定的技术中心并非一劳永逸,将每3年接受一次‘大考’。”江苏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相关人士介绍,按照《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江苏省工信厅会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省建筑业技术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经公示后公布。
根据“大考”结果进行“奖罚”——对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至60分的省建筑业技术中心,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对评价为优秀的省建筑业技术中心,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特级资质,优先帮助企业享受有关技术进步的优惠政策,以促进江苏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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