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滨海局社区矫正中心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异常,经调查比对,发现其在自学《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电子定位条款规定时,认为其7月1日起不属于可以电子定位的情形,于是通过江苏移动网上营业厅APP自行关闭定位功能。
对此,滨海局社区矫正中心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网上营业厅可以自行关闭手机定位,极易形成监管空白时间段,存在安全隐患。为尽快消除这一风险,一是与滨海移动公司协调,通报此情况,建议其向上级公司汇报,尽快从技术和源头上控制;二是要求各司法所依照《社区矫正法释义》的内容,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电子定位装置条款的专项教育学习;三是对该矫正对象自行关闭手机定位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予以处理。
陈黎明 李笑竹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