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 标准品三等小麦1.12元/斤

2020-06-12 19:36 来源:交汇点 字号:

交汇点讯 经国家批准,6月12日,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正式启动,价格为标准品三等小麦每500克1.12元。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夏春胜介绍,今年我省夏粮又喜获丰收,小麦生长后期光照充足,加上去年暖冬原因,不完善粒、赤霉病粒率较低,质量普遍较好,已入库小麦大部分质量在国标二等以上。目前,夏粮收购工作从南到北陆续展开,收购量逐渐放大,已入库量同比增长21%,预计全省小麦总收购量112.5亿公斤左右。

夏春胜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目前夏粮收购价格总体平稳,小麦市场价格(折合国家标准三等价格)为1.06-1.14元/500克,优质优价表现明显,“济南17”每500克在1.19-1.20元之间,“徐麦30”每500克在1.18-1.19元之间。鉴于有的地区出现小麦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现象,为保障种粮农民丰产又丰收,我省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

多年来一直存在的粮食仓容紧张问题,今年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有所缓解。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去年11月开始着手今年夏粮收购准备,多措并举腾并仓容,确保“有仓收粮”;对苏北、苏中重点产区调度督办,协调解决仓容困难;要求全省每个县区有1个以上委托收储库点开展最低价收购,方便农民就近卖粮。

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游海洋介绍,全省已布设第一批委托收储库点490个、仓容30亿公斤,同比增加库点166个、仓容8.5亿公斤;后期将随收购进展,组织库点申报和审批,确保收购需要。农发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王志军介绍,已备足收购资金200亿元,并完善粮食收购共同担保基金,目前规模9.3亿元,能够满足130亿元市场化收购贷款需要。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各地要严格公示和执行最低收购价质量标准和质价政策,严肃收购纪律,规范收购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及时反馈,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坑农损农等违法行为;及时会商解决收购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收购工作平稳顺畅。

交汇点记者 朱新法 通讯员  甘正新 

编辑:周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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