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新划定禁猎期 6月10日起实行全域全年禁猎
2020-06-10 19:48 新华社

记者10日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为有效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该局于9日印发了《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通告》,重新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猎。

按照之前的规定,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和景区、重要湿地及重点防护林带划为禁猎区,全年禁猎;禁猎区以外的区域,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为禁猎期。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以及全球气候变化,近几年,候鸟过境天津的时段有所延长,且有大量候鸟选择在天津过夏、过冬。从分布范围上看,天津市内城市公园、海河等河流沿岸甚至居民小区内,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根据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决定重新划定禁猎期,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猎。

按照通告规定,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在禁猎期内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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