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农民退宅进城好政策连波来袭!

2020-05-27 15:11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鲁建萍 字号:

今年以来,大丰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要求,坚持进城入镇第一导向,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农民群众退宅进城入镇购房。截至目前,全区农民退宅进城入镇购房已签订协议829户。

针对群众关心的“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城入镇购房、居住”相关工作以及补助办法,记者总结了以下几个热点问题,采访了大丰区住建局有关人士。

问:请问大丰区补助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购买商品房或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城镇居住的农户。

问:请问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1.宅基地退出补偿。按证载宅基地合法面积计算,给予200元/㎡补偿。

2. 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3. 进城入镇购房补贴。凡在大丰城区购商品房(含二手房,下同)的,均按9万元/户补贴;在大丰镇区购商品房的,均按7万元/户补贴。农民退宅进城入镇在房产超市平台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在执行大办发〔2019〕163号文件标准的基础上,进城的由房产超市再补助3万元/宅,入镇的由房产超市再补助1万元/宅。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居住但未新购商品房的,只享受宅基地退出补偿、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

问:请问购房有什么限制吗?

答:1. 购房不限制商品房面积大小,但必须是“商品房”,即“商品房”是指在土地性质为出让方式的地块上所建的住宅性质房屋(含二手房),不包括门市、厂房等用于生产经营、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房屋。

2. 农户可以自行购买商品房,或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须有10%的产权)。

问:请问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购房补助的执行时间从2018年4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12月31日前已申请退出宅基地和补助的,已办理了审批、审核手续的,领取补助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后。

问:请问农户领取进城入镇补助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答:农户自愿提出申请。需提供:《盐城市大丰区农户自愿改善住房条件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户籍证明、原宅基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有效证明。

所在村(居)初审合格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七日,下同),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区、街道)村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审核,合格后报镇(区、街道)审批(审核、审批意见均在申请审批表上签注,下同)。

镇(区、街道)审批同意后,由镇(区、街道)组织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张榜公示(评估报告一户一档)。

农户按照公示无异议的评估结果与村(居)签订《盐城市大丰区退宅还耕地面附着物拆除复垦协议书》(以下简称拆除复垦协议书),腾出房屋、交出钥匙后,由所在村(居)统一拆除复垦,并由所在村(居)、镇(区、街道)出具《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改善住房条件地面附着物拆除复垦验收表》(以下简称拆除复垦验收表)。

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宅基地退出补偿、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和购房补贴。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居住但未新购商品房的,只享受宅基地退出补偿和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需提供住房条件得到保障的证明),不享受购房补贴。如农户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商品房,且该农户的户主提供有效证明证实其系所购商品房共有产权人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有效证明包括购房协议、不动产登记证书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直系亲属关系可以由户口簿直接予以证明,亦可由村(居)委会予以证明。

新购商品房的时间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及完税凭证时间为准)。

农户收齐资料报送村(居)、镇(区、街道)并经批准后领取进城入镇补助。农户报送资料主要有:

①申请审批表;

②户籍证明;

③原宅基地及附着物的有效证明;

④拆除复垦协议书;

⑤地面附着物评估报告;

⑥拆除复垦验收表;

⑦购买商品房相关材料;

⑧改善前后的对比照片。

编辑:何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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