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允许痴呆症晚期患者安乐死

2020-04-22 15:37 来源:新华全媒体 字号:

荷兰最高法院21日裁决,医生可对阿尔茨海默病(俗称早老性痴呆症)晚期患者施以安乐死,前提是患者先前曾书面表达过这一意愿。

据法新社报道,这一裁决因去年地区法院对一名医生的无罪判决而起。这名医生在2016年对一名74岁早老性痴呆症晚期患者施以安乐死。这名女性患者意识清醒时曾写下书面请求,要求在自己病重、承受无法忍受的病痛时安乐死。多年以后,这名患者病重时似乎改变了主意。这名医生征求家属意见后,仍然对患者施行安乐死,因此被指控犯下谋杀罪。

荷兰一个地方法院判决这名医生无罪,荷兰最高法院维持原判不变。最高法院发布声明说:“对先前书面提出这一要求的早老性痴呆症晚期患者,医生可施以安乐死。”

不过,对早老性痴呆症患者实施安乐死必须严格遵从荷兰相关法律。荷兰2002年立法批准安乐死,前提是患者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承受无法忍受的病痛,且患者必须明确提出这一要求。另外,执行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另外一名独立医生的意见,判断是否应对患者施以安乐死。

荷兰早老性痴呆症患者安乐死的案例极少,自2002年至去年打官司时只有不到20例。美联社报道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以法律形式明确,可对这类疾病晚期患者施以安乐死。

荷兰最高法院说,早老性痴呆症患者必须在其所患疾病发展至“无法表达自身意愿”前以书面形式要求安乐死。医生只能在患者承受“无法忍受和无止尽的痛苦”时对其施以安乐死,且必须就此咨询另外两名独立医生的意见。

编辑:王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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