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督查游泳场所防疫工作

2020-04-17 09:31 来源: 字号:

近期,我市游泳场所陆续对外开放。为保障广大泳客的身体健康,加强游泳场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日前,市卫生监督所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对直管游泳场所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游泳场所单位能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防控工作有序有力。错时错峰预约,避免人员聚集。为避免泳客聚集,将每天开放时间分成不同时段,每个时段限制泳客人数,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泳客根据不同时段进行预约,未预约的泳客不得进入游泳场所。严格测温查码,确保人员健康。游泳场所所有从业人员均注册了苏康码,每天上岗前接受体温检测。泳客入馆时须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持绿卡、体温正常方可入馆。泳客除游泳和洗浴外,进入游泳场所需佩戴口罩。加强消毒通风,保持场所卫生。场所内,每天上午、下午各两次对公共区域的地面、衣柜、坐凳进行清扫消毒,加强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做好水质检测,保证池水质量。场馆开放期间,每2小时对池水水质进行自测,每月定期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池水水质进行一次检测。检查时,场馆内池水自动加氯设施和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转,实时监控池水质量。(孙金明)

编辑: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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