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2020-04-17 06:2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施继伟 字号:

近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委统战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审计局、市统计局、滨海港工业园区、海兴集团、东台市生态环境局、阜宁县生态环境局、滨海县生态环境局、盐都区生态环境局、亭湖区生态环境局等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进驻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对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市通榆河枢纽工程管理处、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等3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进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盐南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同时,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并对市对外建筑管理处、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等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市委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为期2个月。市委巡察机构指导各县(市、区)组建9个联动巡察组,分别进驻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织,开展为期25天的推磨式交叉安全生产专项巡察。

4月13日至15日,6个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参加相关单位动员会,并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党组织工作和有关专项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指出,要从保障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立足职责使命,突出工作重点,常规巡察要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巡察“回头看”要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进行再了解、再发现,专项巡察要把握“再监督”定位,围绕“六个紧扣”查找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要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贯穿本轮巡察全过程各环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将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巡察,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共同完成市委赋予的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在会上强调,要把握形势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坚守巡察工作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职责定位,稳中求进推进巡察全面覆盖,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牢牢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巡察组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自觉接受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市委巡察组驻点巡察期间(2020年4月15日—2020年6月15日),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并设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听电话的时间为:早8:30至晚6:00(节假日除外)。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同志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在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将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盐城市委巡察工作人员“六个不准”纪律规定》,如发现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请及时举报。

编辑:周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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