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判决成白条,盐城检察机关拿出满意成绩单

2020-03-30 15:37 来源: 字号:

3月27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发挥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并发布几起典型案例。

为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发挥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执行监督职能,不折不扣抓落实,精细精准强监督,实现民事执行监督数量质量、精度深度、效率效果和素质素能“四项提升”。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数量质量。推动法检“两院”协作,召开审判、执行监督联席会议8次,形成会议纪要4份,将双方共识制度化。应法院邀请参与执行现场监督,保障执行措施得当,程序合法,同时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市检察院党组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作为“四大检察”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第五检察部具体承担指挥指导、督导督办工作,实行南中北三区域“分片包干”,两级院上下联动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阻力障碍和疑难问题。 强化部门协作,探索“刑民一体”办案模式,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套路贷”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监督。围绕“套路贷”涉罪案件中298件疑似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组织全市民事检察业务骨干逐案审查,发现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1件。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9件。

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监督精度深度。聚焦典型案件,强化运用调查核实权,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多个维度打好监督“组合拳”。滨海县院在办理一起127名“农民工”虚假诉讼案件中,充分行使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在未借助公安侦查手段的情况下,查明“农民工”在执行分配中主张优先受偿的“工程款”实际是未中标工程退还的保证金、蒋金林等3名包工头借机套取执行款208.1万元的事实,遂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及时启动执行回转程序。树立“一案双查”意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对严重程序错误坚持每案必查、双管齐下,同步追查执行人员的违法行为。把握执行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将监督范围从诉讼延伸至仲裁,从法院裁判文书执行延伸至民事非诉执行,力求“监督一案,影响一片”。

坚持多赢共赢,提升监督效率效果。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强化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妥善办理涉企案件,防止企业的有限责任变成企业家的无限责任,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民事检察贡献。阜宁县院收到江苏沃因思公司反映其账户被不当查封,法院执行错误的监督申请后,及时展开调查核实,针对送达地址错误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法院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解除对公司账户的查封,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盐都区院在办理吉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在检察监督程序达成和解,并即时履行完毕,不仅为案件当事人定纷止争,也为构建检察机关执行监督新模式提供了借鉴。推动司法公信有效提升。通过持续性的纠错纠偏,努力减少在执行环节中的“习惯做法”,与法院共筑司法公正的“防护堤”。东台市院通过持续跟踪监督,为八旬老人讨回拖延长达23年的执行款和利息3.2万元,老人主动向当地电视台反映并向东台市检察院送来锦旗,该案先后被检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并被省院第六检察部作为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发布。

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督素质素能。牢固树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司法理念,基层院办案量达全部案件的98%,促进“倒三角”结构的解决。坚持质量优先的办案理念,重点办理有引领、示范价值的典型案件,监督前听取法院的意见,增强文书说理性。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院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到88.7%。通过集中分析研判、分类指导办理和团队内部协作,统一办案尺度,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

盐城检察机关将持续完善办案机制,深化监督成果,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向常态化、深层次监督的转变,努力打造民事检察的“盐城品牌”。(于广成)


编辑:吉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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