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示

2019-12-18 17:05 来源: 字号:

公    示

根据省法院通知精神,经市中院党组研究,拟申报以下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月25日。

一、集体一等功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集体二等功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东台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三、集体三等功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四、个人一等功

射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侯建伟

五、个人二等功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珊珊

响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岳慧娟

滨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范宇

建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刘大维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徐  江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  萍

六、个人三等功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潘华锋

对以上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可通过来电等形式向市中院巡察办、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 69665828、69665898。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8日


编辑:吉德龙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