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射阳县长荡镇强化村级“三资”管理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阳光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该镇14个村(居)共实现经营性收入4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万元,累计杜绝村(居)不合理费用支出70笔,金额达20万元。
强化组织领导。该镇明确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属地管理”、镇直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的工作职责。成立“长荡镇村级集体资金收支审批中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收支审批手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力地推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强化舆论宣传。该镇充分利用镇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微信平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公开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财务阳光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让全镇机关和各村(居)干部知晓村级报账、资金管理、财务收支等业务知识,从而形成人人参与管理、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长荡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村居会计考核管理办法》,在组织农经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居)会计认真学习农村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还要求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和各村(居)会计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村级资金镇集中管理、坚持严格按照村(居)小微权力清理办理各项事务、坚持村级“三资”监管公开透明、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全部网上交易、坚持民主理财和审计制度、坚持违纪必查有责必究。
强化阳光监管。该镇积极推进“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坚持“三公开”,即村务信息公开推送、集体资产公开交易、村级重大事项公开民主决策,让涉农阳光政策、各项扶贫政策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进程等相关信息实时的展示在阳光下,展示在广大农户面前,从而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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