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婚姻登记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有什么具体要求?

2019-10-14 13:54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网 字号:


申请婚姻登记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有什么具体要求?


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采用插页式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户口簿主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主页和本人页的户号及派出所名称应一致。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持集体户口单页的,页面上须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须复印首页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户口簿应当按照规定加盖省级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簿因涂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因其他原因失效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换新的户口簿。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婚姻登记证书、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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