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7-2018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经专业评审、综合评审和终评,已完成全部评审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发现公示成果有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及其他学术成果,或者重复申报市政府表彰奖项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426室,联系电话:88192426。
附件:2017-2018年度盐城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拟获奖名单.docx
盐城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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