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差点与路人相撞,他竟拿起锤子砸对方的手。近日,魏某涉嫌寻衅滋事及危险驾驶,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4月10日20时左右,魏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从益林镇街上回东沟镇北堆村家的路上,遇到行人朱某某,差点相撞。魏某认为对方没有给他让道,遂用锤子砸其手,并用拳头击其胸口。东沟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民警顾伟要求魏某配合调查,但魏某不予配合并极力反抗,后被民警及辅警合力控制带至东沟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积极调查取证,确认魏某涉嫌寻衅滋事及危险驾驶。
经鉴定,受害人朱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犯罪嫌疑人魏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1.1mg/100ml。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已经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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