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索要“带孙费”获法院支持,儿子:尊重判决,将努力挣钱

2019-09-20 14:55 来源: 字号:

四川绵阳一对小夫妻,在孩子1岁多断奶后,就外出打工,孩子被交给奶奶王大妈照看。现在,儿子9岁了,夫妻二人闹起离婚。任劳任怨的王大妈伤心之后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带孙费”,绵阳游仙法院于近日判决小夫妻二人应支付王大妈为抚养孙子所垫支的抚养费近7万元。

绵阳游仙法院经过审理,考虑到王大妈与唐先生的母子关系,并结合唐先生与刘女士在离婚诉讼庭审中的陈述,确定抚养费计算期间为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共40个月。关于生活费标准,根据当地消费水平,酌情调整为1400月/月,生活费合计为56000元,加上有凭证的医疗费、教育费,合计68725.76元。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由唐先生和刘女士共同返还王大妈为抚养华华所垫支的抚养费68725.76元。

“尊重法院判决,我们确实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在法院判决后,我发现我作为母亲的儿子,没有尽到儿子的孝道;作为儿子的父亲,也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唐先生对外回应。

编辑:周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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