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9-08-17 18:19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 字号: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9年8月15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国华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海玉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许建兵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

吴海龙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勤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童加舟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立东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钱亚祥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陶运梅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萍同志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

吴海龙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建兵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海玉同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陈国华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必宁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孟庆松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勤同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征汉年同志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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