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已由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
从规划、保护、利用、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立法规范
现在开始
划重点
规划
保护
划定湿地生态红线,确保黄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退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设置保护界标,界标上注明湿地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建立健全黄海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联动机制,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或者被困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利用
在全面保护、面积不减、生态功能不受损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黄海湿地资源。
利用黄海湿地资源从事生态旅游、科普教育以及维护黄海湿地生态平衡的农业生产活动,应当符合黄海湿地保护规划的要求。
监督管理
海涂仙境 杨国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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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之肾 孙华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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