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将园林绿化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

2019-07-24 16:55 来源:现代快报 字号:

你知道街头绿化带中,修剪的树叶等是什么垃圾吗?据悉,早在 2017 年,江苏省政府发文就曾明确,将园林绿化垃圾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体系,要求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目前江苏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有机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同时鼓励各地创新,推动形成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产业链。

如今,各地的垃圾分类正如火如荼进行中,江苏一直以来就把垃圾分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从 2017 年至 2020 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今年江苏省两会期间,有省人大代表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建议,希望建设园林绿化垃圾消纳处理厂。

目前江苏如何处置园林绿化垃圾呢?江苏省住建厅介绍,根据 2017 年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 号),明确将城乡生活垃圾分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大中型餐饮行业和机关单位集中供餐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的有机易腐垃圾四种,进行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要求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其他有机易腐垃圾。这也就意味着,江苏把园林绿化垃圾纳入了城乡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当中。

同时,将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纳入省级专项资金奖补范围,设立垃圾分类创新示范奖补资金,2018 年和 2019 年每年下达 100 万元,分别用于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垃圾生态循环利用和园林绿化垃圾处置中心与运行体系建设。将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2018 年江苏新增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能力 568 吨 / 日;2019 年全省共下达 48 个园林绿化垃圾和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预计新增能力 206.7 吨 / 日。

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统筹推进城市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及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有机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

另外,推动各地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年度项目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继续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地进行政策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形成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产业链。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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