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拟规定: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人将遭惩戒

2019-07-19 22:51 来源:中新网 字号:

7月19日,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韦海燕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