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感情问题跳河轻生 民警和路人飞身跳河救人

2019-07-02 16:3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永宁 通讯员 朱爱卿 字号:

7月2日上午,大丰市区二卯河有一女子跳河轻生,路人见状立即报警,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派出所民警第一个跳到河中,随后一名路人跳进河中参与救人,在大家的努力下成功将轻生女子救上岸,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救人的现场。

据了解,7月2日上午11时,大丰区城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大丰百货商场前面的二卯酉河有一女子跳河。出警民警刘加林带辅警火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名40多岁妇女在河中,水已经淹到颈部非常危险,而且该河是通往大丰港,水流很大,如不立即救人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刘加林从警车上拿出救生圈用警绳系上,先将救生圈扔下河让轻生女子抓住,可是该女子不配合民警,民警刘加林连衣服都没脱,手机也没拿出来就飞身跳到河中营救。此时一名路过男子见状,也飞身跳到河中协助民警将该女子拖到河边,在大家努力下成功将该女子救上岸。

随后记者了解到,该名女子叫袁某,今年40多岁,泰州兴化人,因感情问题想不开轻生,后通过民警做思想工作与其沟通,才取消了其他的想法。袁女士对民警和一起跳河救他的男子表示感谢。

编辑: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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