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条例深入人心 做文明有礼盐城人

2019-07-02 05:2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杨磊 字号:
  “每一个市民都是文明创建的主体,是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推动者、维护者。”7月1日是《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市城管局宣教处洪波深有感触地说,《条例》通过立法规范公民的行为,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实际举措,有利于提高大家的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对盐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通过展板、户外LED大屏、移动电视等平台,宣传《条例》全文、《条例》解读、文明创建等相关内容,不断造浓学习、宣传、践行《条例》的氛围,增强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以及实效性,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好地学习、宣传、践行《条例》。
  “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首先在执法工作中,要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越来越少,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交警支队的王岩说,同时,在日常生活中,突出宣传引导工作,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交通理念,让其根植于每一个市民的心中,做到讲文明、守法律,不断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推动《条例》落实落细。
  “目前在我们身边仍存在很多不文明行为,比如说,乱扔垃圾,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题。通过立法,规范和约束社会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倡导和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市水利局的顾京说,“《条例》正式施行,我们会认真学习宣传,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将文明行为渗透到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并积极影响带动身边人,使大家进一步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强素质,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不得向室外抛掷物品……”大丰万达纺织有限公司的陈自强来市行政中心办事,在一楼大厅驻足在宣传展板前,认真地看着《条例》上的一字一句,“我觉得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很好,这个既能帮助我们自觉培养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市民,也对那些不文明的行为有了约束。”


编辑: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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