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2分!变造号牌“H”变“N” ,“小聪明”换来重罚

2019-06-23 14:11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永宁 通讯员 邓书楼 字号:

6月2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依法对实施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卜某某做出了15天以下行政拘留,罚款3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据了解,2017年3月15日,卜某某驾驶鄂EH6E**号轿车准备由盐城前往无锡,因害怕在高速上超速被电子监控抓拍,出发前用在网上买来的“N”字号牌贴粘贴在车牌后牌照“H”位置上,当天民警在录入违法图片时,发现了该车牌的异常,后通过调取该车行驶轨迹并进行特征比对,锁定了违法车辆的真实号牌并将此违法行为上传至违法处理系统。事后,卜某某一直未来盐城处理该违法行为,其车辆无法通过年审。

   6月21日,驾驶员卜某某来大队处理该起违法,并表示非常后悔,一时耍小聪明,不料难逃交警法眼,为了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民警遂依法对卜某某做出上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有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天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小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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