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盐靖高速盐城北收费站查获一起因驾驶证超分、扣留、暂停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6月10日早晨,高速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永林带领辅警祁建康等人,在高速出口进行违法整治。9时4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苏JD06XX的白色本田轿车驶出盐城北收费站,民警按惯例对其询查,驾车的女子神情有些紧张,说自己没有带驾驶证。陈永林便用警务通对其驾驶信息进行了查询,显示为超分、扣留。通过平台进一步查询,发现驾车的朱某某驾驶证已于4月29日被连云港车管所公告停止使用,并通知其于15日内到连云港车管所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由于工作、生病住院等原因被耽搁了,直到6月份才报名参加学习,还没来得及考科目一。
事发当天,朱某某与自己的一个表姐、阿姨一行三人准备从响水出发去盐城走亲戚,在响水上高速前,当时处于驾驶位置的阿姨表示有些疲惫,朱某某自恃以前开过车,认为周一交警一上班不会太早就查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主动提出替阿姨开车,没想到在盐城北下高速时被交警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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