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对失信信访人实施信用惩戒

2019-05-16 10:05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崔治国 字号:

5月15日,记者从《盐城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按照上级部署,参照省内其他城市做法,结合盐城实际,将对存在失信问题的信访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切实推进法治信访,着力打造诚实守信、依法规范的信访秩序,营造言而有信的社会氛围。

4月份,市信访局联合市文明办、信用办等16个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出台了《盐城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信访人失信程度,将信访人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并依法采取不同方式予以惩戒。对于一般失信行为,县区信访部门将对行为人进行约谈,提醒他失信行为的危害性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敦促其反应诉求依法理性、诚信守法;对于较重失信行为,将进行限定范围的公示或书面告知、暂停社会相关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等。

《细则》规定信访人一旦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列为重点监管和监督检查对象,禁止参加社会和单位评优,禁止报考公务员等,并在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多部门、多领域的全面限制和联合惩戒。

据了解,《实施细则》共四章17条,分总则、失信行为和惩戒、守信教育与信用修复、附则四部分。除了法律依据、工作原则、教育修复等内容外,主题部分是信访人失信行为和惩戒的相关内容。近年来,我市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各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信访稳定形势持续好转。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三到位一处理”为根本遵循,大力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智能信访,规范信访人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


编辑:小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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