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金融【4】谨防“校园贷”诈骗

2019-05-06 15:18 来源: 字号:

  编者按:当前,国内非法金融活动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作案方式花样翻新,涉案领域不断蔓延。此类活动多以高收益为诱饵,巧设名目,制造噱头,欺骗迷惑社会群众。一些参与者将自己的血汗钱、父母的养老钱、子女的读书钱用于非法金融活动,最终受到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给自身及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为提醒广大市民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金融,本报携手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本专栏,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市民风险意识与防范能力,引导市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今天推出专栏宣传第四篇,请看——


[政策解读]

  近年来,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或民间借贷组织利用互联网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由于机构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风控虚设、虚假宣传、利率畸高、依靠暴利覆盖风险、“利滚利”等问题,有的甚至从事恶意诈骗、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活动,导致行业产生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风险提示]

  尽管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三令五申,勒令网贷平台全面暂停校园贷业务,不少网贷平台响应政策相继退出校园贷市场,全面停止了大学生借贷服务,但仍有部分校园贷改头换面、顶风作案,以所谓“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名目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借贷业务;有的网贷平台做起了电商购物、分期还款生意,有的还和网站合作,鼓励大学生“先消费、后还款”。广大学生要树立勤俭意识,杜绝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纪哉
编辑:戴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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