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全面提升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业务能力和水平

2019-04-28 10:00 来源: 字号: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己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新要求,尤其是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的范围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常见矛盾,向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土地承包、人身损害、劳动保障等方面转变,范围也逐步向复杂民事、行政转变......” “充分利用村(居)民调主任分布广、贴近基层群众优势,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月27日,阜宁县委党校五楼教室坐无虚席,来自全县380余名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及县、镇区(街道)专业性行业性各类人民调解员认真聆听县司法局副局长周严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辅导,这是阜宁县司法局举办2019年全县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培训班实训的一个镜头。

此次全县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培训,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严东主持并作动员报告。紧接着,由县法院民一庭谢爱红庭长作《农村常见矛盾纠纷化解》业务辅导;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洋对《土地承包法》及土地纠纷调处进行详细讲解;司法部第二批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南京建邺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周晓红作《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实践经验介绍;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坚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了专题辅导并提出工作要求。培训班上,县司法局还下发了《全县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办法》和《宪法》《农民以案释法读本》《人民调解常用新修订法律法规选编》《阜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读本》等“七五”普法宣传资料,并为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及人民调解员建立微信调解小助手,引导第一时间上传案例及遗难纠纷研剖,既便于调解员得心应手快速化解矛盾,更有效提升新时代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化解辖区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

培训结束时,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坚强调,这次阜宁县举办全县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业务培训,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基层调解员工作水平,尤其是村(居)法治副主任(民调主任)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增强责任意识,在发挥定纷止争、预防稳控、普法教育等工作上提升能力、彰显活力、释放潜力,创新履职尽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周严东 吴为春
编辑:吉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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