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撞死人后欠下22万元 肇事者打工8年还清

2019-04-26 09:53 来源:现代快报 字号:

“还了整整8年,总算了了一桩心事!”4月25日,昆山人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种如释重负之感。原来,2008年,王某骑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致徐某死亡,总共需要赔偿40多万。东拼西凑还了部分之后,还剩近22万,王某实在无力一次性归还。2011年,在太仓法院的调解下,才约定由王某每年还钱。就这样,到今年1月,王某把钱还清了。

交通事故发生在2008年3月。当时35岁的王某骑着摩托车,在太仓市南郊附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徐某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徐某的近亲属钱某等人将王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应承担赔偿义务。

王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总共应该赔偿40多万元,当时七拼八凑还了20万左右后,还剩近22万元,实在没有钱还了。王某从事包装行业工作,是名普通的工薪阶层,当时月工资2500元左右。

因王某无力赔付钱某等家属,钱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实在无法归还,钱某等人仍要求其一次性赔付完毕,所以在执行阶段初期,双方陷入僵持,并无进展。

2011年4月,在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的努力斡旋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王某在2011年5月底前支付4万元,以后每年支付3万元,直至付清为止。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在这8年时间里,王某省吃俭用,用打工攒下来的钱,一点一点赔付了被害人家属。除了上述赔偿款,王某还将案件的执行费也主动交付给了法院。

“我不是想耍赖,当时真的还不起了!”王某称,后来在法院的调解下,约定每年归还,于是他每年年底归还3万元。王某称,他还是从事包装行业,现在工资6000元左右,每年全家人省吃俭用还钱。前两年因为孩子考大学,手头紧张,他只还了2.5万元。不过,总算在今年1月份都还清了。

在收到王某最后一笔赔偿金的第二天,钱某等被害人亲属便赶紧向太仓市人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作为被害人家属,开始我们很难受,毕竟履行赔偿责任是王某应该做的。但这些年每年都能收到钱,我们怨气也少了些。”钱某说。

编辑:陈静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