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2019-04-19 10:10 来源: 字号: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以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抓手,以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服务应用为重点,以强化政策工具引导、服务“三农”融资、培育信用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核心,推动金融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努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该中心支行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的建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市、区)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以县(市、区)政府牵头主导,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委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具体负责本区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实施工作,努力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方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健全信息征集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共享

按照以用促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该中心支行不断拓展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范围。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负责管理辖内农户系统信息采集工作,并加强与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采集农户财政补贴、农户养老保险参保等非银信息。涉农金融机构常态化报送和更新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化企业等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截止2018年末,系统采集农户基本信息811173条,农户贷款信息6119830条,农户信用卡信息15262条,系统农户财政补贴信息253276条,农户医疗、养老保险参保信息表321405条。各涉农金融机构运用系统信息查询及信用评价等功能,信用信息在促进”三农“融资等方面发挥作用。

  强化政策工具引导,持续改善金融服务

积极改进和加强信贷指导,加大对乡村地区和人口的有效信贷投入。2018年制定《关于盐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盐银发〔2018〕23号),为全市4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户建立乡村振兴金融支持项目库,明确目标任务,序时推进。截至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853.18亿元,同比增长4.53%;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1.63亿元,同比增长10.86%。继续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投向和价格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县域涉农信贷投入。2018年,全市累计投放再贷款15亿元,同比增长6.70%,其中65%投向县域金融机构。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解决金融支农难题

在该中心支行的政策引导下,辖区金融机构涌现出一批服务三农的金融创新产品,如阜宁农商行“诚信E贷”、大丰农商行“农民经纪人”贷款、建湖农商行的“福农通”、“家庭农场贷”、响水农商行的“农机宝贷款”、阜宁农商行的“全民创业贷款”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创新产品15项,2018年末贷款余额为9.46亿元,累计服务农户3.23万人。其中,大丰农商行“农民经纪人”贷款获得江苏省银行业协会“惠农惠小·服务三农十佳特色金融产品”称号,建湖农商行“福农通”贷款产品获得中国银行业协会“服务小微及三农百佳金融产品”称号,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取得了一定影响。全方位提升信贷支农能力,提高信贷支农惠农的效率,让农户真正获得实惠。

  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信贷支农惠农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依托农村金融服务站、农村经济工作站等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服务综合平台,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向政府部门提供农户信息,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精准扶贫”挂钩。各县(市、区)制定或修订农村信用评价办法,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企业评定工作。2018年,全市新评定信用户18.39万户、信用村217个、信用镇27个、信用企业327家、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1223户。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户信用评级结果与农户信贷审核、管理相结合,落实对农户、农业经营信用主体的信贷审批、融资定价等信贷激励政策。

  深化信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建立健全征信宣传长效机制,组织涉农金融机构,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以信用创建为纽带,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墙报、网络等载体,通过送戏下乡、金融夜校、金融讲师团等方式,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涉农金融机构网点、乡村舞台、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中添加征信和金融知识,在农民生产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中增加信用知识。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征信宣传进村镇、进乡村校园、进农业企业等符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社会重诚守信的理念,养成良好信用习惯的意识,提高对征信权益保护的认知度,为盐城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创造了条件。

2019年,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将从四个方面继续深化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搭建地方服务平台与网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依托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因地制宜搭建地方服务平台与网络,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和服务应用机制,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社会征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搭建地域化、市场化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人民银行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强横向沟通,为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提供协调自律机制,向政府、金融机构、各相关单位提供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信息查询和分析服务。

  开展信用创建和信用评价,防范农村信用风险

各县(市、区)制定出台信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农村信用评价办法》,定期开展信用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示范创建与评定工作,探索开展“信用县”创建,到2022年实现有效农户评定全覆盖。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引入信用中介机构,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形成“农户(企业)+评级+信贷”业务模式,帮助农村经济主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增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制定农业补贴、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配套支农惠农政策,结合信用评定结果,向信用级别较高的农业经济主体倾斜。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特色金融产品,优先满足信用等级较高的农业经济主体融资需求。加强信用评定结果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失信信息的交换,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及社会性惩戒等方式,采取相关惩戒措施,坚持打击赖账、逃债等失信行为,利用新闻媒介披露各种逃废债典型案例,对失信者及其失信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联合惩戒机制。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强服务农村战略引导

  将征信管理、金融稳定以及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等金融政策相结合,以信用为切入点,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加大支农再贷款对信用乡(镇)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涉农贷款比例较高、资金相对不足的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其资金实力,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融资结构。推动涉农金融机构不断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担保范围,全方位提升信贷支农能力,并开展农户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业务,在分散风险、加大信贷投入的同时降低农村地区融资成本。


刘璇
编辑:戴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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