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内两次酒驾,竟被同一个交警中队民警查获。最终,违法者董某某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行政拘留7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四千元的行政处罚。
△董某某被抓获。
△董某某被送往拘留所。
据了解,4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洋中队民警,在市区开放大道与新龙路路口例行检查车辆。下午3时17分左右,一辆摩托车进入民警查缉区,执勤交警将摩托车拦下时,发现驾驶员董某某身上有浓烈酒气,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33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并且其驾驶的摩托车为报废机动车。
随后,董某某被带到交警三大队进行处理。到达交警三大队后,民警对董某某身份核查时发现,董某某此次属于第二次酒驾被查获。巧的是,上一次酒驾是2013年10月13日,在市区人民北路同样被新洋中队查获。
经了解,4月2日中午,董某某和朋友聚餐,喝了点白酒,心想中午应该没有交警查酒驾,便心存侥幸地开着亲戚的报废摩托车回家睡觉,谁知半路上就被交警查获了。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