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响应情况进展(第二十期)

2019-03-29 19:57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字号: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3月29日10时,继续进行消防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新丰河闸内地表水超标严重,新农河闸内部分项目超标,新民河处置外排水持续达标。园区下游灌河水质持续达标。

一、空气质量

29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水质

新丰河:闸内29日10时苯胺类浓度为10.6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限值105倍,超标倍数仍处高位。

氨氮仍然严重超标,浓度为187毫克/升,超标92.5倍。

二氯甲烷浓度为0.186毫克/升,超标8.3倍。二氯甲烷浓度有波动,仍持续超标。

化学需氧量为354毫克/升,超标7.9倍。化学需氧量有小幅波动,仍处于超标状态。

新丰河闸内苯浓度为0.016毫克/升,超标0.6倍。苯仍处于小幅超标状态。

新丰河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农河:闸内29日10时化学需氧量为122毫克/升,超标2.1倍。化学需氧量小幅波动,仍处持续超标状态。

氨氮浓度为6.43毫克/升,超标2.2倍。氨氮浓度波动较大,总体仍处超标状态。

苯胺类浓度为0.10毫克/升,达标。苯胺类浓度略有波动,28日6时以来,保持达标状态。

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民河:河水26日起开始处置外排,手工和自动监测结果表明,至29日10时外排水持续达标。

新民支渠-德力化工断面:苯浓度为2.58毫克/升,超标257倍;化学需氧量为426毫克/升,超标9.7倍;苯胺类浓度为0.33毫克/升,超标2.3倍;氨氮浓度为5.63毫克/升,超标1.8倍。

新民支渠-大和氯碱门口断面:苯胺类浓度为0.82毫克/升,超标7.2倍;二氯甲烷浓度为0.087毫克/升,超标3.35倍;苯浓度为0.034毫克/升,超标2.4倍;化学需氧量111毫克/升,超标1.8倍;氨氮、乙苯、二甲苯,也有轻微超标。

三排河-台舍北侧断面:苯胺类浓度为69.6毫克/升,超标695倍;氨氮浓度为149毫克/升,超标73.5倍;化学需氧量为610毫克/升,超标14.3倍;二氯甲烷浓度为0.109毫克/升,超标4.5倍。

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灌河入海口2个点位至29日10时持续达标。

29日爆炸大坑污水苯浓度为6.928毫克/升,超标68.3倍;化学需氧量为5400毫克/升,超标66.5倍;氨氮为143毫克/升,超标8.5倍;硝基苯为2.83毫克/升,超标0.4倍;苯胺类为0.16毫克/升,低于标准限值。与28日监测结果相比,爆炸坑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有所升高,硝基苯、苯、苯胺类浓度有所降低。

目前处置措施为,先对大坑污水通过碱液中和后,再抽至邻近裕廊化工蓄水池暂时贮存,最后经管道输送到北控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9日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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