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盐都交警大队大冈中队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潘某,这是他第二次因为酒驾被查了。其将被处以拘留、罚款,并被吊销驾驶证。
20时30分左右,大冈交警中队民警在S229省道大冈治安卡口例行检查。检查到潘某(男,41岁,盐都区人)驾驶的苏A94V**小型轿车时,闻到潘某嘴里有酒味。经检测,潘某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29m/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潘某交待,其中午和几个朋友在大冈镇上一起吃饭时,喝了一瓶多啤酒,下午休息了一会去办事。晚上他觉得中午喝过的酒应该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属酒后驾驶。潘某虽然对检测结果无异议,但觉得非常后悔。
办案民警通过交管信息系统平台查询,发现潘某2012年夏天在南京驾驶同一辆轿车也因饮酒驾驶被查获,这次是他第二次犯同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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