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东台市警方对无证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的沈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2月17日中午11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台市老204国道,因其行驶不正常,被正在路上执行巡逻任务的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该男子姓沈,东台市三仓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竟然驾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东台市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沈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无证驾驶,因小失大,万一出事,害人害己害家庭,那时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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