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涉及多个政府组成部门正职

2019-02-23 06:35 来源:盐城人大 字号: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9年2月22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斌同志为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洪家宁同志为盐城市司法局局长;

嵇红梅同志为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步胜同志为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管亚光同志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符文华同志为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施建霞同志为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季德荣同志为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徐杰同志为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崔成富同志为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源同志为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绍前同志为盐城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永前同志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建江同志为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崔恒华同志为盐城市信访局局长;

朱金明同志为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岳维群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林毅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迎付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冯殿明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杨曦希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朱莉青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辛立林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郑斌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刘连才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陈斌同志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从洋同志盐城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娟同志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俊同志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张亚钊同志盐城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管亚光同志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羊维元同志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戚太龙同志盐城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

施建霞同志盐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糜海同志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季德荣同志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徐杰同志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童健同志盐城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源同志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永前同志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洪家宁同志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高定同志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范建江同志盐城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崔成富同志盐城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孔逸忻同志盐城市民防局局长职务;

戴红春同志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岳维群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迎付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士平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朱莉青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辛立林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编辑:胡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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