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志怀(副处级)决定逮捕

2019-02-15 10:08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字号: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陈志怀(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盐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2月11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志怀决定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周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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