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印发通知 加强2019年两节期间作风建设

2018-12-30 05:56 来源: 字号:

近日,中共盐城市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

层层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及时上传到省纪委履责记实信息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等关键环节,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持续严明纪律规矩。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规定,从自身做起,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等;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督促有关部门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坚持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

举报信箱:ycdfs@qq.com;

举报电话:0515-12388、0515-86661730;

也可使用“盐城镜鉴信息网”网站和“盐城镜鉴”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施计委)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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