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射阳服务区检查时,发现一名持实习驾照的驾驶员,而陪驾男子也差六天才满三年驾龄,结果该驾驶员被处以罚款两百元、不记分的处罚,同时被要求就近下高速行驶。
△警务平台显示,陪驾人员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15年12月29日,还差六天才满三年的驾龄。
当天下午4时许,执勤交警在沈海高速射阳服务区的西区设置检查点,对进入服务区车辆进行检查,当查到一辆白色轿车时,该车驾驶员提供了一本还在实习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由于实习期内驾驶员不能单独上高速行驶,执勤交警要求同车人员提供驾驶证。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说有驾驶证,已经满三年了。根据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执勤交警通过警务平台查询,发现该男子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15年12月29日,还差六天才满三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办法》第七十五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据此,执勤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罚款两百元、不记分的处罚,同时要求驾驶员就近下高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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