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响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做好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制定《响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采取多举措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宣传。通过在政府门前、村(居)委、学校门口等地方张贴选任公告、悬挂横幅,利用走访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法润民生群、微信公众号、qq群等平台发布选任公告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尤其是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并及时与各个单位沟通协调,确保按时、保质、高效的完成工作。
三是强化落实。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随机抽选规定,在候选人随机抽选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以严格要求和规范程序按照1:5的比例抽选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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