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阜宁县委政法委牵头阜宁法院等27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全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那么,以后公职人员失信将面临哪些惩戒?
据了解,以后阜宁县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纳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任,科级以上干部职务职级晋升以及年终公职人员评先评优等方面的考核任命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交流学习等环节。
截至10月底,已对新兵入伍、新招录公务员、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干部任职和干部出境前等违法失信核查726人次,
并依法限制4名公职人员任职资格和出境。
下面,一起来看看
阜宁县哪些公职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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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的白某因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出境;
某单位的王某因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任职资格;
某单位的唐某因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任职资格 ;
某单位的周某因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任职资格。
小编也再次提醒广大失信被执行人,
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不是吓唬人闹着玩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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