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女子咬伤执法民警 法院:妨害公务判刑八个月

2018-11-06 10:30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郭敬雷 字号:

因为承租经营的补偿问题与房东未达成一致,女子姜某在阻碍施工时竟然咬伤前来执法的民警。近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7日上午,被告人姜某因承租经营的宾馆补偿问题与房东未达成一致,而至工地阻碍施工。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新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吴警官遂带领辅警至工地处警。到达现场后,吴警官发现被告人姜某正在施工工地内部。为保障姜某人身安全,民警多次劝说其离开现场到派出所处理事情,但姜某不听劝阻仍滞留在工地内部。民警无奈只得将被告人姜某抬出现场,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姜某剧烈挣扎,将吴警官、辅警项某手指咬伤。经鉴定,吴警官、项某因咬伤致皮肤破损,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朱倩 刘雅男)

编辑:张文凇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