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亭湖区优化事业单位管理,探索由重登记审批向登记审批与监督管理并重,灵活运用单位信用信息和区级信用平台,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无盲点”。
该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各类登记,对已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及时通过亭湖区政府信息公示网向社会公告,不断完善年度报告公示、查询与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了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档案。该区还开展随机检查,除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进行检查外,重点查看事业单位的章程及标牌悬挂情况,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符合异常情形的,列入异常信息。
同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该区编办加强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对全区260多家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社会服务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等综合评价,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列入异常信息事业单位及情形报送给区信用平台,切实发挥信用监管的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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