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理情结合 巧解离婚案

2018-10-11 15:39 来源: 字号:

10月8日上午,两位老人来到大丰区大桥司法所,咨询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两位老人。经过沟通,工作人员了解到两位老人均已年逾古稀,平时关系和睦,家庭内部没有重大矛盾。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两位老人坚持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呢?

原来,两位老人均中年丧偶,并在10年前经人介绍一起搭伙生活。男方王某,系外来户,没有子女。女方陈某,系大桥镇本地户口,育有一子。过去10年来,两人虽共同生活,但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今年6月,陈某去大桥镇供电站缴纳电费时,发现同村的一名低保对象在缴纳电费时享受了部分减免,便向供电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供电站工作人员告知陈某,低保户办理电费减免,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低保证等证明。陈某回去后,立即与王某补办了结婚证,不料次月得知王某不得继续享受低保的消息。原来,由于陈某的儿子名下有楼房一栋及小汽车一辆,按政策其父母不得享受低保,陈某与王某领了证之后,双方便成了法律上的夫妻,陈某的儿子对王某负有赡养义务。于是,陈某感到心有不甘,便约王某一起来到大桥司法所,咨询办理离婚手续的事项。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工作人员从三个开展工作。第一,工作人员通过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方式,向两位老人讲述国家执法部门是如何惩处非法同居以及骗取低保的情形;第二,工作人

员了解到陈某的儿子是个体户,经济状况还不错,也是个体面人,便从邻里效应、社会效应出发,动员陈某的儿子给两位老人做思想工作;第三、考虑到两位老人相互扶持已近十年,一家人之间和和睦睦,也有了感情,建议老人继续相互扶持。经过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两位老人的心结终于打开,答应一起好好过日子。至此,大桥司法所通过法理情结合,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案。李亚红

编辑:吴玉楼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