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司法局运用“法情理”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2018-10-08 09:17 来源: 字号:

近年来,大丰区司法局充分运用“法情理”三大法宝,有效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受理调结涉法涉诉矛盾纠纷29起。

一是依据一个“法”字。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依照相关法律条款开展调解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邀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调解,向纠纷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增强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使他们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接受合法的调处结果。

二是围绕一个“理”字。坚持以理服人,调解人员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对每一起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核实,了解具体情况,掌握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并走访当事人,与其促膝谈心,了解思想动态,明法析理,把理对当事人讲深、讲透、讲具体,促使当事人削除疑虑和误解,引导其放弃无理诉求。

三是注重一个“情”字。坚持以情感人,针对部分当事人提出的不当诉求,用百听不厌、百问不烦的态度耐心解答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疏导,进一步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同时对每一起纠纷,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积极主动地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彰显司法机关人文关怀,彻底化解社会矛盾。宗建华

编辑:吴玉楼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