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射阳收费站对下高速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突然停车的小车行迹可疑,随即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
面对询问,驾驶员刘某交待,他们几个人是从广东驾车返回盐城,看同伴开车比较疲劳,而自己已经通过科目一的考试,正在进行科目二的训练,就自告奋勇开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刘某因无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将面临罚款一千元、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现代淮剧《运河岸边槐花香》在盐演出
“五一”荷兰花海惊艳来袭!
牢记嘱托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征程
“火焰蓝”撸袖献血传爱心
武术健身操 快乐进校园
多彩活动迎“五一”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