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引导公民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四看三重点”

2018-09-28 10:11 来源: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增强防范经济诈骗的意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建湖县编印了《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手册》,通过“四看三重点”引导公民市民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一看活动是否经合法批准。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监管部门审批。如某种集资活动未经法定监督部门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二看是否承诺较高的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都具有许诺很高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且宣传的投资回报往往很高,具有较强的诱惑力。三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四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一般都是在貌似合法的形式下掩盖其非法集资活动的实质。募集资金以后,募集人往往挥霍浪费或携款逃跑。

除正确识别非法集资外,手册还引导公民要学会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一是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守好自己的心理防线。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项目时刻保持警惕,多向周围的邻居打听,或向有关部门核实真假,避免上当受骗。二是树立正确的理财投资观念。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理财也是一样,总有盈亏,哪有稳赚不赔的生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很大的风险。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选择合法的渠道投资,防止被各种非法集资幌子欺骗。三是加强风险自担意识。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一旦陷入非法集资圈套,参与者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葛守丹)

编辑:吴玉楼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