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约会陌生男子,因对方没有满足自己买衣服的要求,又被占便宜,竟冒充民警以暗访抓嫖的名义,敲诈男子。9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了解到,该名女子落网后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9月初,陈某某通过微信附近人收到一名陌生男子的好友添加信息。该男子自称姓曹,山东人,从事二手车买卖,最近来盐城出差。陈某某也透露自己在酒店当服务员。此后数日,两人一直通过微信聊天,渐渐熟悉。
期间,曹某某多次提出要跟陈某某见面,陈某某均以工作忙为由拒绝见面。9月8日中午,曹某某再次主动约陈某某晚上下班后见面,陈某某便要求曹某某买件衣服给她,曹某某答应了。当天晚9时许,陈某某下班后,前往曹某某居住的文港路某宾馆与之见面。陈某某与曹某某聊了一会儿后,曹某某试探着抱着亲了一下陈某某。陈某某问有没有买衣服,曹某某称当天身上钱不够,改天再给她买。见曹某某没给自己买衣服,还动手动脚,陈某某越想越气,于是骗他说,我是民警,今天专门来查你这种在网上招嫖的人。
发现曹某某表现出紧张害怕,陈某某接着说:“现在给我2000元,不然就把你带到派出所处理。”因为害怕此事被家人知道,曹某某当即答应。而陈某某见曹某某答应给钱很爽快,便又向曹某某多要1000元。曹某某称身上没带那么多钱,陈某某又说:“不行,不把3000元给我,我肯定送你去拘留。”害怕之余,曹某某将3000元钱通过微信转给陈某某。之后,陈某某便以楼下有两个人等她为由迅速离开。
9月20日上午,民警接到曹某某报警后,通过摸排找到陈某某工作的酒店,联系酒店负责人,让其劝陈某某到派出所投案。陈某某归案后,对其涉嫌假冒派出所民警敲诈他人3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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